关于发布《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2017/4/15

各有关单位:

现将《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原《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鲁环函〔2013〕293号)同时废止。

山东省环境保护厅

附件: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管理办法